據周紅華介紹,隨著高層建筑的增加,我市開挖的深基坑越來越多。市內建筑工地周邊大多高樓林立并有各種管線經過,所以深基坑的開挖對施工質量的要求特別高,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發嚴重的安全事故。
“但深基坑質量并非不能保障,只要規范操作,危險源是可以避免的”。周紅華告訴記者,對此,昆明市住建局準備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深基坑工程建設管理的通知》,以硬性規定對昆明市域內深基坑開挖圍護工程作出規范。目前該通知已經上報。
通知明確,“深基坑開挖工程”包括兩種情況:一是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開挖圍護工程;二是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基坑(槽)邊與毗鄰建(構)筑物、地下管線之間的水平距離小于開挖深度1.5倍的基坑(槽)的開挖圍護工程。通知對深基坑開挖圍護工程的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檢測單位以及評審專家組的職責,作出具體規定。其中對專家組的要求包括,專家組必須對深基坑開挖圍護施工專項方案及監測方案進行評審,提出明確的結論,并在論證評審報告上簽字,對評審結果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