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安監總局網站消息,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日前通報湖北省鄖西縣人和礦業開發有限公司柳家溝尾礦庫“12·4”泄漏事故。通報稱,事故暴露出該企業長期以探代采,非法從事采礦活動,尾礦庫建設不規范,嚴重違反設計進行施工。
2011年12月4日15時40分左右,湖北省鄖西縣人和礦業開發有限公司柳家溝尾礦庫一號排水井封堵井蓋斷裂,導致約6000立方米尾礦泄漏,導致約2公里長的山澗溝河受污染,未造成人員傷亡。
據介紹,鄖西縣人和礦業開發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為私營企業,其礦山為露天探礦,持有探礦證。該企業尾礦庫設計總庫容為33.6萬立方米,有效庫容26.8萬立方米,總壩高23米,初期壩高15米,為五等庫。該尾礦庫建設履行了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于2011年4月通過了由十堰市安全監管局組織的驗收,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據初步分析,導致尾礦泄漏的主要原因:一是排水井筒采用磚砌,未按設計要求使用混凝土澆注,強度不夠。二是一號排水井封堵于井筒頂部,不符合應封堵于排水井底部的規定要求,加之封堵厚度不足,隨著尾砂堆存和壩體的升高,導致封堵斷裂和井筒上部破壞,發生尾砂流失和泄漏。事故詳細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
通報稱,事故暴露出該企業長期以探代采,非法從事采礦活動,尾礦庫建設不規范,嚴重違反設計進行施工,長期無證運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有關部門對尾礦庫安全設施驗收不嚴格等問題,社會負面影響較大。
通報要求,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繼續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活動保持高壓嚴打態勢。要將“打非治違”工作作為安全監管工作的重點,明確責任,精心組織,務求取得實效。要突出重點,依法打擊或取締關閉非法生產、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尾礦庫)。對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未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非煤礦山(尾礦庫),要責令停產,立即采取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