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市政公路橋梁設施的運行安全,本市規定已投入運行、但尚未向有關機構移交管理的市政公路橋梁設施的運行安全工作,由該設施的原建設單位負責。承擔市政公路橋梁設施運行安全主體責任的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做好橋梁設施技術狀況的檢查、檢測和評定。發現橋梁病害,要及時采取維修、加固等修復措施。公路橋梁技術狀況評定等級為四、五類或市政橋梁技術狀況評定等級為D、E級的,要迅速采取限行、禁行等應急處置措施,應急處置工程可按搶修工程程序組織實施。公路橋梁技術狀況評定等級為四、五類或市政橋梁技術狀況評定等級為D、E級的市政公路橋梁設施,應視為重大事故隱患,按照分級管理原則,由承擔安全主體責任的單位告知同級安全監管部門,實行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開展重點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