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僦ёo結構:支護結構成型質量;坡、支撐、有無裂縫出現;墻后土體有無沉陷、裂縫及滑移;基坑有無涌土、流砂、管涌。
、谑┕すr:開挖后暴露的土質情況與巖土勘察報告有無差異;基坑開挖分段長度及分層厚度是否與設計要求一致,有無超長、超深開挖;場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狀況是否正常,基坑降水設施是否運轉正常;基坑周圍地面堆載情況,有無超堆荷載。
③基坑周邊環境:地下管道有無破損、泄露情況;周邊建(構)筑物有無裂縫出現;周邊道路(地面)有無裂縫、沉陷;鄰近基坑及建(構)筑物的施工情況。
④根據設計要求或當地經驗確定的其他巡視檢查內容。
巡視檢查的檢查方法以目測為主,可輔以錘、釬、量尺、放大鏡等工器具以及攝像、攝影等設備進行。巡視檢查應對自然條件、支護結構、施工工況、周邊環境、監測設施等的檢查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如發現異常,應及時通知委托方及相關單位。巡視檢查記錄應及時整理,并與儀器監測數據綜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