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測人報道:2009年11月10日,為提高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水平和應急突發事件能力,增強水庫遭遇突發事件防控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下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金壇市對中型水庫茅東水庫及4座小(一)以上水庫,17座小(二)型以上水庫制訂了《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預案編制以國家《水法》、《防洪法》、《防汛條例》、《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等為依據,堅持“以人為本”,按照“分級負責”,增強“預防為主”,突出“可操作性”,力求“協調一致”和實行“動態管理”。
在“應急預案”制訂中,突發事件分級分類按生命損失、社會環境和經濟損失的嚴重程度分為四級,突發事件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及突發事件等4類。對各水庫歷年病險癥狀及處置情況進行分析,對突發事件、可能突發事件及突發事件的可能后果進行分析,在此基礎上,建立由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組織的應急組織體系,成立搶險隊伍,按照預案運行機制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為切實做好應急預案的制訂落實工作,目前由金壇市薛埠鎮政府牽頭,組織水利站、廣播站等部門,多渠道、多形式向廣大人民群眾宣傳應對水庫突發事件知識和預防、避險、自救等技能,并在各中小學生中開展應對水庫突發事件的認知、避險、自救、呼救等技能培訓,人武部、水利站、水庫管理所組織相應的搶險演練。